2)第10章 猎鹿_捡了福星闺女后,全村都旺了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门那边逢集,你们哥三个把那头伤鹿和鹿皮鹿角带去卖了,四门靠县城近,又是大集,能卖个好价。”

  姜老头喝口老妻递来的竹叶水,缓缓开口:“所得银钱,你们三个平分。至于那头小鹿就留给三郎,大郎二郎,你们两个没意见吧?”

  姜大连忙道:“瞧您说的,我们有啥意见?都是一家人,那小鹿本就该给三郎。”

  姜二也点头,“就是,爹你也太见外了,把咱哥几个想成啥?”

  姜老汉点点头,“那就好。”

  转头对三儿子道:“回头你就把小鹿牵回去,我瞧樱宝儿挺喜欢的,若小鹿能养大,以后卖了钱留给她做衣裳穿。三郎,樱宝乖巧,你可得好好养护。”

  这是将小鹿的归属权交给樱宝了。

  姜三郎笑道:“爹,您放心,没有鹿我闺女也会有新衣穿。”

  “你明白就好。”姜老汉轻哼一声,“咱家男娃女娃都一样精贵,樱宝也是我亲孙女,以后别人有的,她也必须有。”

  他这是在提醒三儿子,别以后亲生子女出生,就忽视了樱宝。

  姜三郎不蠢,自然知道爹想说什么。

  但自己怎么会对闺女不好呢。老头子太轻瞧儿子了。

  “您放一百个宽心,樱宝是我长女,底下的弟弟妹妹都只能敬着爱着,等她长大,我还要给她寻个好婆家呢。”姜三郎笑道。

  姜老爷子瞪了三儿一眼,“净说没边的蠢话,现在她才多大?快滚吧。”

  姜三郎麻溜滚了,牵小鹿回到家,将它栓在堂屋桌腿上。

  樱宝在房里听到声响,连忙下炕跑过来观看。

  “爹,你怎么把小鹿牵回来啦?”

  姜家三兄弟虽分家,但没分户,但凡三个合伙做点营生,分利还是以大房为主,毕竟爹娘还在老大家生活。

  姜三郎笑道:“你爷爷把小鹿送给咱家了,让我闺女把它养大,以后卖了钱给你买布做花衣裳。”

  “真的?嘿嘿嘿。”

  樱宝乐了,欢喜地摸摸小鹿脑袋,嘀嘀咕咕道:“我一定把你养肥肥,给弟弟吃肉。”

  小鹿:……

  惊恐后退。远离这个可怕的人类幼崽。

  这夜,樱宝又做梦了。

  她站在一片浓雾里,面前又出现那本书。

  书页无风自动,直接翻到第三章。

  樱宝不敢迟疑,连忙凑上去观看。

  哪知没看几章,书本又化为纸蝶飞去。

  这回樱宝敢确定,这本书里描写的人物,就是西陈村陈昌平一家,及县城韩姨妈一家。

  除了没有樱宝这个名字,其余都一一对应。

  书中说,陈昌平兄弟三个,他排行老二,是个屡试不中的童生。

  妻子韩氏父母早亡,没有兄弟在世,只小韩氏一个亲妹。

  韩氏生大女儿陈婉,二女儿陈招,三女儿陈迎,还有个四岁小儿子陈旭。

  而这个三女儿陈迎,正是前世陈昌平给樱宝重新取的名字。

  樱宝眯了眯眼。

  这本书还真有意思。

  它以韩姨妈家二女儿陈甜甜的视角来写。

  书中描述陈昌平三个女儿,老大畏缩胆小,老二嘴甜心苦,老三阴沉恶毒,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女子。

  唯一儿子陈旭,则是个被宠坏的小霸王,自私又令人讨厌。

  事实也确实如此。

  陈昌平的三个女儿,经常被韩氏非打即骂。

  常年生活在这种家庭氛围下的女孩子,性格肯定多多少少有点问题。

  樱宝记得自己五岁被带回陈家,一进门就被韩氏用竹条狠抽一顿,后背臂膀和腿全是道道青紫。

  估计韩氏心疼判给姜家的二两银子,加上之前的郁闷,樱宝的哭闹,她就想给三女儿一个下马威,也给自己出出气。

  毕竟要回女儿的过程相当坎坷,还闹到官府衙门。

  那场官司,貌似陈家赢了,但他们也在村子里丢尽脸面。

  不过韩氏倒是真如了愿,第二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陈昌平十分高兴,翻遍书册给儿子取个旭字,小名唤作宝儿。

  而作为工具人的樱宝,从此在陈家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请收藏:https://m.qu44.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