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11章千丝万缕(12)_深度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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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人认为这个可能性存在。

  其他人却对这一可能性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陈怀安和宁可卿,她们两家人的失踪,和闻忠极可能存在关联,说白了极可能就是闻忠「让」这两家人失踪的。闻忠如果仅是因为习惯性劈腿,最后因此被女方发现,造成前后两段婚姻关系破裂,他也完全没有必要「让」女方一家人都失踪。

  这两名女方各自一家人的失踪,还有阮星竹和屈正罡的失踪,这些所有和闻忠关系亲密的人,都有这么一个诡异结局,再结合那个如同「渣滓洞」一样的地下室,这自然而然就让警方将闻忠默认锁定为这些诡异结局的「制造者」。这是警方内部没有争议的共识。

  李竹道作为「外来户」,作为案情分析会上的列席人员,在会上始终保持沉默。

  调查到了这里,闻忠的个人特征,或者说他的兴趣爱好似乎变得有迹可循。

  这个人热衷于煽动人心、蛊惑人心,其目的就是为了操纵人心、支配他人。他似乎非常享受支配他人的这一过程。

  学生时代参加辩论赛似乎就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口才,这是说服别人,「支配他人」必不可缺的一项基本功。

  担任学生会纪检部部长是他享受「支配他人」的又一体现;说服刘同学联合全班同学写举报信,将廖老师从班主任的位置上换下来,也是「支配他人」的进一步体现;在公司内部试行类似于传销组织的管理模式,更将他重在「支配他人」的兴趣和乐趣暴露无遗。看書菈

  同时,在闻忠的成长和经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虐猫、给青蛙剥皮的爱好,以及对电击的痴迷,都说明这个人性格残暴,爱好「血腥」,似乎对施暴于他人也怀有浓厚兴趣。施暴于他人,似乎也是闻忠用以「支配他人」的重要手段。

  热衷于施暴,毫无疑问同闻忠小时

  候遭受的家暴有关。他由一个家暴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

  人们所有的情绪都在寻求被理解,如果在成长过程中那些痛苦的感受始终没有得到理解,那么可能就会用让别人体验自己曾经体验的痛苦的方式,让对方明白和理解。久而久之,这种让他人体验的方式,对他人施行暴力的行为,会逐渐演变为个人的行为模式,甚至发展为兴趣爱好。

  大多数人受到伤害后近乎于本能地想把这种伤害「转移」给别人。这类人,往往沉浸在被伤害的阴影里无法自拔(或没有意识到),他们往往是偏激的,缺乏理性。只有他们自己在某种条件下,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处在被伤害的阴影里,并且走出来的人,才会内心温和,淡然处之。毫无疑问,闻忠不属于后者。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的攻击行为、暴力行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模仿,一个是强化。一个在家暴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耳濡目染,看到的、接受的就是暴力,那么他学到的、感兴趣的也就是暴力。这是密不可分的因果联系。

  简而言之,家暴当中的暴力行为,具有传递性和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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