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节 五月内阁_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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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没有足够的公务员来管理江南的政务。再说一下子抽调过多的公务员必然会影响到广东各个部门的运做。至于一次“漂白”的政策刚开始沈犹龙向孙露提这个建议时她的心中还是很抵触的。毕竟要孙露就这么放过那些汉奸贪官实在是心有不甘。但这是一个特殊的时期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为此她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个提议。不过在“投敌卖国”方面孙露只同意赦免文官。对于武将则是严惩不待。

  除此之外新政府还严禁太监去地方催征钱粮,而改为地方官征收。并禁止太监朝参议政。有太监妄论朝政者斩无赦。由于左梦庚的屠杀使得南京的太监势力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再加上唐王自身并没有宠信的太监。所以这一条对“五月内阁”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举措。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好处。士大夫和清流们对“五月内阁”的这项举措无不拍手称赞。认为这是朝廷同“阉党”划清界线的表现。使得“五月内阁”进一步得到了江南舆论界的大力支持。这种支持对于任何一个新政府来说都是宝贵的。

  在税制方面新政府宣布在唐王正式登基前取消辽饷、剿饷、练饷等一切加派税。只保留原来的正常赋税。各地地方官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派赋税。违令者,按《军管条例》以国法处置。待到唐王正式登基再制定合适的税收制度。同税收制度相对应的还有一条有趣的制度就是《捐爵制》。即凡是年满18岁三代身家清白明国百姓。只要拥有当地官府和议会的举荐便可通过向朝廷捐助一定的费用来得到一个爵位。但规定只能捐“子”以下的爵位且不享有贵族特权。朝廷也不向其发放俸禄。咋一看这《捐爵制》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花了大把的钱只买来一个空头衔。但依然有不少乡绅地主商贾挤破了头要捐这个爵位。这当然有中国人传统观念的问题。虽然是用钱买来的,但能封个爵位毕竟是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而且这还涉及到了新的议会制度的操作与实行。

  “议会制度”是孙露等人整个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此举不但关系到了日后一系列重大政治措施的实行。更是以孙露为代表的“新安财阀”们为夺取权利所迈出的重要一步。既趁中央政权权利真空之机在各地以原有“申明亭”、“宗祠”的基础上快速建立起“地方议会”。并打出“以民命之本,与士大夫共治天”口号。规定“市民议会”、“民绅议会”等地方议会每四年选举一次。任何年满18岁身家清白的明国百姓均有权参加选举。地方议会有协助地方官府管理当地民风、政务、税收的职责。有向地方官府提交“请愿书”的权利。并在原有“市民议会”和“民绅议会”的基础上设立“上下国会”。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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