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一十五章 猎国之计_超级兵工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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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掉。只要德国的经济形势不好转,法国人的这个阴谋就随时可能得逞。而且,那粹党的执政还有些先天不足,因为它并不拥有议会中的绝对多数席位,这些都困扰着魏玛共和国的新任总理希特勒。

  大部分德国人还是对希特勒抱有很大的期望。毕竟魏玛共和国的14年统治对于他们来说完全是一场丧权辱国的灾难,人民生活水准比一战前的帝国时期大大下降,所以他们对这个民主政体及其政党并无好感;旧工会连起码的就业率和工人最低生活保障都争取不到,更遑论其它。

  此时希特勒还是无法坐享独裁之权力,他在内阁中要受到总统权力的限制和内阁联合伙伴的制约。在该内阁中,总统决定内阁多数人选,直接掌握国防和外交大权。希特勒出任总理,只能决定除自己之外的两名民社党人入选。帕彭才是内阁中握有实权的人物,在由11人组成的内阁中,民社党只占3人。以帕彭为首的保守派8人。总而言之,希特勒的内阁依然在宪法约束范围内,尽管国会的权力受到了严重削弱,但是各党派仍有可能利用宪法中规定的权利。反对希特勒政府,也有可能在民社党违宪时,通过宪法程序表示反对。

  此外,兴登堡总统对希特勒依然不完全信任,倾向于保守派。根据双方规定,总统不单独接见希特勒。只有在副总理帕彭陪同和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听取希特勒关于工作的请示和汇报。而且,总统并未授予该内阁依据紧急法令执政的权力,兴登堡随时可颁布紧急法令解散内阁,把希特勒和民社党赶下台。副总理帕彭认为,自己在内阁的优势加上与总统的交情,预期可以围堵希特勒。他扬言:“我们聘用了希特勒为我们服务!”“在两个月之内,我们就会把他逼到角落里哇哇乱叫!”当时在希特勒上台之初,当时德国舆论界亦普遍认为:民社党“执政的时间不会长久”,“也许很快就会下台!”,社会民主党右翼领导人也在党员中散布:“希特勒政府将在很短的时间内自行消亡。

  总理职位满足不了希特勒的胃口。希特勒一心追求的目标是彻底废除议会民主制,建立法西斯独裁政权。远在1932年1月,他就明确表示:“那粹党要求全部权力,绝不同其他势力、保守派政党和派别长久地分享权力!”

  现在希特勒已手握行政大权,要独裁还须获得立法权。但是要攫取全部权力并非易如反掌之举。希特勒首先要获得国会对他出任总理的认可,然后打破魏玛宪法的约束,通过一项彻底改变国家体制、使自己不受限制地行使权力的法律,以“合法”程序建立法西斯独裁统治——这就是“授权法”。魏玛宪法第76条规定,通过任何一项改变宪法的法令,须经国会2/3多数通过。当时执政的民社党和德意志民族人民党在国会中只占41.9%,于是希特勒上台后不到两天就决定解散国会,重新选举,改变国会中政治势力的格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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