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零四章 参与他的老样子_攒够了喜欢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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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袍么,去房间试试给我看看?”林栖栖把白芷拖进房间去试衣服了。

  两个闺蜜之间,就是一件衣服都能折腾大半个晚上,最后聊天聊到自然睡着。

  隔天一早醒过来。

  白芷迷迷糊糊拿过了手机,接通了电话。

  “白芷。”他的声音很清晰入了耳朵。

  白芷条件反射地睁开了眼睛,立马从床上坐起来,清了清嗓音,慵懒的起床气一扫而空,正式地回答他:“嗯,我在。”

  “在楼下等你,送你去车站。”沈商陆像是通知她似的。

  什么,他在楼下。

  白芷光着脚,跑去林栖栖公寓的阳台上,拉开了窗帘,冬日的冷意向着她袭来,从楼上望下去,可以看到白色的轿车。

  他没骗人。

  “不用麻烦了,我可以自己过去的。”白芷以柔声回应。

  “还是你觉得麻烦王景淮不是麻烦,麻烦我就是麻烦。”沈商陆的推论一下让白芷接受了这个事实。

  白芷握住了手机,顿了顿:“等我一会儿,我马上下来。”

  “不急,慢慢来。”沈商陆在电话那头不紧不慢地回应她。

  她回去房间,把呼呼大睡的林栖栖给扒拉起来:“沈商陆在楼下等我,我该怎么办啊?”

  “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睡觉。”林栖栖钻到了被窝里去。

  “栖栖,我的好栖栖。”

  “你赶紧去会男人去,我今天轮休,我要睡觉。”林栖栖死死抱住被子,“不用特别感谢我,该干嘛去干嘛去,要牵手就牵手,要亲就亲。”

  白芷拖人失败,只能自己换了衣服下楼去。

  她拉了拉车门,朝着他微微一笑:“早。”

  沈商陆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外面套着一件灰色的羊绒大衣,干净脸庞,似有若无地带着光影。

  他今天穿了她喜欢的白毛衣。

  沈商陆今天一早醒过来,透过落下来的阳光,看到了鞋柜里的粉色拖鞋,就出现在林栖栖的公寓下来。

  主动给她打了个电话。

  他们不约而同穿了白色的毛衣,倒默契了不少。

  “吃早饭了吗?”他问。

  她摇头。

  “刚好,我也没有。”论沈商陆这找话题的本事还真是差劲,不能怪他,因为他前半生的关系里,异性还真的是接触的少之又少。

  白芷一直都接不上他后面话的意思,而他已经用实际行动来表明,他后面的意思,带她去了一家早餐店。

  早餐店不大,在医院附近,十分热闹。

  和他喜欢清静的个性迥然不同,她以为他喜欢安静的。

  早餐店的老板娘见到沈商陆就打招呼了:“沈医生,今天吃点什么?”

  他们知道他是医生?白芷发愣,跟着他进去了。

  “两份,老样子。”他回了那个老板娘一声。

  老板娘洪亮的嗓音道了一句:“好嘞,马上来。”

  四四方方的小桌,面对面坐着,像是沈商陆这样人高马大,似乎都能彼此碰到头,就是因为这样随时都能碰到头,却异常温馨。

  周身都是来往的老客,会同老板娘打招呼,老板娘好似记得住每一个人的喜好,一句老样子,就能准确无误地端上桌。

  而沈商陆的老样子,就是一碗咸豆浆,一碗葱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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