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9章 第9章_万人迷美人受把我攻了[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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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揉了揉唐眠的头发,难怪他今天性子软了很多。哇,原来失忆了性格变化会那么大啊。

  “你刚来金家庄园的时候才八岁,个子比我还矮了小半个头。”方果麦笑着回忆道“你那时候不怎么说话,晚上经常做噩梦大喊大叫的,都是我陪你睡的”

  唐眠脑海中慢慢有了原主的小时候的样子,一个性子胆小内向的小可怜。可是漫画告诉他,原主是很有城府的人,小心翼翼蛰伏多年,就为了一朝开口咬断金郁礼的脖颈。

  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才对金郁礼恨之入骨呢

  唐眠将疑虑埋在心底,他问方果麦“我父亲呢,他平时是怎么对我的”

  方果麦想到把唐眠踢成重伤失忆的人是金郁礼,气就不打一出来,他骂骂咧咧起来,完全没有把金郁礼当金主的意识“那个糟老头子,坏死了”

  “他收养你,又没有把你当真正的儿子养。你衣食住行哪一项都跟我们这些佣人是一个规格的,也没有上过贵族学校,没有上过辅导班。还好你够争气,画画有天赋,学习也好,上了最好的大学。”

  “他就没怎么关心过你从小到大你的家长会都是我妈妈帮你去开的。金郁礼收养了你却一点责任都不负,人渣。”

  他连自己亲儿子都不关心,怎么会浪费感情在自己身上,唐眠心想。

  他既然不喜欢小孩子,为什么会收养他呢

  唐眠更加疑惑不解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能自己去找出来。

  漫画毕竟只能将故事最激动人心的环节画出来,而唐眠是活生生的人,他的时间没有略过和快进一说。或许在被省略掉的部分中藏着其他精彩的故事。

  两人在夜里聊了很久,到后来,方果麦沉沉睡了过去。唐眠给他盖好被子,去了方果麦的书房,拿出一本空白笔记本,用铅笔简要复刻出危险关系的整个故事。

  未来还有好多的危险要发生,他必须清晰牢固地记住所有剧情。

  耗时五个小时,唐眠停下笔,外面正好晨光微曦。唐眠伸了个懒腰,出门给方果麦买好早餐放桌上,然后离开。

  他要回金家庄园。

  每周六,他都必须要回金家待一日,这是金郁礼给他定下的规矩,大概是为了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寄人篱下的身份。

  原主上了大学之后就在学校附近租了套公寓,除了周六,基本不怎么回金家了。

  他照着方果麦给的地址找到自己的校外公寓,熟悉了一下环境才回去。很好,他在金家庄园以外的地方还有容身之所。

  “阿眠你回来啦。”

  庄园的草地上,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佣在晾衣服。今日阳光明媚,还有些许微风,白色床单随着风飘飘扬扬。唐眠不知道这位女佣叫什么名字,他微微笑着和她点点头,走过去帮她把床单摊开用大号夹子固定好。

  “谢谢哦阿眠。”女佣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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